暴雨强度公式是一个用来描述降雨量、降雨历时和重现期之间数学关系的经验公式。它通常表示为:
q = f(P, t)
其中,q 是暴雨强度,P 是设计重现期,t 是降雨历时。暴雨强度公式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地形、降雨历史等数据推导出来,用于计算在某个设计重现期内,某个地区的最大降雨量。
设计重现期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某一降雨量平均出现一次的时间间隔,通常以年为单位。例如,设计重现期为10年的降雨量,是指在10年内平均出现一次的最大降雨量。设计重现期的选择应该根据工程要求和当地的气候、地形、降雨历史等因素进行确定。
在中国,暴雨强度公式通常采用以下形式:
q = k × (1 + ClgP) / (t^n)
其中,k、C、n 是根据当地气候、地形等因素推导出来的经验系数,P 是设计重现期,t 是降雨历时。这个公式可以用来计算在某个设计重现期内,某个地区的最大降雨量。
需要注意的是,暴雨强度公式和设计重现期的选择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气候条件、不同的地形地貌等因素都可能导致暴雨强度公式和设计重现期的不同。因此,在进行雨水工程设计时,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