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池的设置规范主要围绕其设计、建设和管理等方面,以下是详细的规范简介:
一、设计规范
1、设置条件:
当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
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容量要求:
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消防水池的容量如超过1000m³时,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总容量超过500m³时,应分成两个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3、补水要求:
消防水池应采取自动补水措施。
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
4、取水口设置: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
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物(水泵房除外)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
二、建设规范
1、材料选择:消防水池应采用耐久、耐腐蚀、易清洁的材料建造,如钢筋混凝土等。
2、结构要求:消防水池的结构应坚固、稳定,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和冲击。
3、安全设施:消防水池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护栏、防滑设施等,以确保人员安全。
三、管理规范
1、水位监测: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2、水质维护:定期对消防水池进行水质检测和维护,确保水质符合消防用水的要求。
3、安全防护:加强对消防水池的安全防护,防止污染和损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综上所述,消防水池的设置规范涵盖了设计、建设和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消防水池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充足的消防用水,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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